7项不予通过!教育部发布一批项目结项情况通报

更新时间:2020-08-15 16:20:04点击: 科研管理新闻

成天软件海量科研管理资讯平台提供:日前,教育部社科司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0年7月结项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显示,此次教育部社科司共受理结项申请340项。其中,333项通过审核准予结项;申请免予鉴定的项目中有7项经审核不符合免予鉴定条件,本次不予通过结项。 此外,教育部还下发了《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工作。 2020年中检范围为: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尚未完成结项验收且未参加2018年中检的(含延期中检)。2021年中检范围为:2017年立项且在2021年中检工作开始前尚未完成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一般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在立项后第5年进入清理范围。 通知明确,2015年批准立项的一般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以此类推。 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报教育部社科司审批。对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作终止处理。 目前,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目前仍有274项在研(延期、未通过结项),教育部要求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督促上述在研项目责任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并报送结项材料,到期未报送结项材料或未达到结项标准的,一律作终止处理。具体情况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登录“管理平台”查看。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0年7月结项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2007〕145号),我司对近期申请结项的一般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申请结项审核情况 此次共受理结项申请340项。其中,333项通过审核准予结项;申请免予鉴定的项目中有7项经审核不符合免予鉴定条件,本次不予通过结项。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二、未通过结项审核项目的处理办法 本次未通过结项的项目,一年内达到免予鉴定条件后可重新提交结项申请,也可组织专家鉴定后报我司审核,逾期未提交或结项审核仍未通过的项目我司根据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 1.各高校社科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和结项工作,严把项目质量关,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项。 2.确需对项目重要事项进行变更的,全部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线进行,审批结果以系统显示为准,不再受理纸质审批材料。变更审批按照如下规定执行: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责任单位、改变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改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等事项,项目责任单位在系统中审核后,由我司审批;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预期目标的前提下,调整研究思路或研究计划,以及因身体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自行申请终止或撤销项目,项目责任单位在系统中审核后,提交我司备案;调整各类项目的课题组成员,不超过项目研究最长期限(5年)的延期申请,由项目责任单位直接审批。 3.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教育部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教育部项目。被撤销或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负责追回已拨经费或已拨剩余经费,由学校计划内财务账户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账户。 社科管理中心联系人及方式:刘杰 010-58802730 moesk@bnu.edu.cn;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科技楼C区1001室,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电话:010-66097563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20年8月13日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0年7月结项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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